时间:2023-04-28 17:25来源:总务(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学校安全条例》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确保校园安全稳定。4月27日,学院总务(保卫)处组织实训中心、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人员对校园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学院《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此次重点检查了教学楼、学生宿舍、创新创业中心、食堂、图书馆、校园超市、菜鸟驿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实验实训中心实训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对消防器材配备、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巡查检查、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校园安全。
编辑:刘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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