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9 00:00来源:院总务(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一、 开户
用户办理新卡,必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方可办理(身份证或学生证),非本校人员(除经学院同意的人员)不予办理。具体是:
1、学生: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及报到单(没有报到单的需开具证明)方可办理开户。
2、教职工: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方可办理开户。
3、临时务工人员: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分管部门的证明方可办理开户。
开户收取工本费15元(除新生报到时可凭报到单免费领取一张饭卡),工本费不退,卡内充值随个人意愿,不限金额。
二、挂失、解挂
1、丢失饭卡的用户应第一时间到充卡室凭卡号和姓名进行挂失。
2、丢失饭卡的用户,如果忘记卡号只提供姓名的,办理人员在系统中查出的姓名出现同名同姓时,用户必需说出前日消费的时间、班级和金额,与系统内的流水账吻合,方可办理挂失。
3、丢失饭卡的用户,不能提供卡号且又未注册姓名的不予办理挂失业务。
4、若需解挂,可凭饭卡和有效证件进行解挂。
三、换卡(补卡)
1、因饭卡自然损坏,属饭卡本身的质量问题,在购买后五天内可以免费更换,并凭有效证件、提供卡号、姓名办理。
2、饭卡因人为损坏或遗失的用户,凭有效证件办理补卡,并收取工本费15元。
3、饭卡损坏或遗失的用户,有卡号但未注册姓名的,应先挂失,十天后若无人解挂或未出现其他情况,则由挂失人凭有效证件办理补卡及注册手续。但如果是因为挂失人将卡号报错,而把别人的饭卡挂失,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挂失人负责。
4、饭卡损坏或遗失的用户,既忘记卡号又没注册姓名的,一律不予办理挂失及补卡手续。
四、撤户
1、需撤户的用户,要书面申请并在直属管理部门盖章后到总务处处长批准并携带有效证件,方可办理撤户手续。
3、撤户时,卡内余额全额退还持卡人(工本费不退)。
编辑: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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