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9 00:00来源:院总务(保卫)处 【字体:

1、食堂托管经营单位的选定应严格按照安徽省高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关于餐饮企业进入高校食堂经营托管准入规定》的条件执行。

2、严格执行招标程序,评标的组合要全面,学校纪检、财务、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均要参与评标工作。

3、中标企业进入食堂托管经营后,要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条约。

4、学校配置的建筑,资产等相关物品均按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食品卫生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执行。

5、每月坚持1―2次的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为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食品卫生、餐具消毒、环境卫生,测评标准参照学校专为食堂制定的相关标准。

6、学校食堂监管人员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食堂进行严格监管,同时要协调运行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问题要及时解决。

7、及时清算当月费用,确保企业周转经费正常运转。



编辑: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