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9 00:00来源:院总务(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1、以卫生工作条例为准则,把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作为重点来开展,主要工作包括对学生健康状况的监测,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对传染病等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对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检查等。以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2、加强对药品的监管,采购药品要从正规医药公司和国营药店采购,确保药品安全,要加强药品的保管,确保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
3、因卫生所条件有限,原则上对病人不实行输液和注射治疗,根据诊断情况,劝其到医院治疗,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4、学生和教职员工看病,需要购药品和诊断期间发生的费用应实行刷卡制度。药品原则上在购买价的基础上加10%,诊断费按实际发生,严禁现金消费。
5、卫生所的人员配备严格按照省、市卫生行政管理机构的要求配备,即主治医生、职业医生、护士各一名,严格执行制度,按时申领和换发各种证照,确保以法行医,合法经营。
编辑: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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