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8 00:00来源:总务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校徽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旗帜,是学校深层次的精神底蕴与人文内涵的浓缩。为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广大师生爱校的情感,塑造学院优秀的窗口形象,经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校徽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始至2011年3月31日止。
二、作品内涵要求
1.作品主题突出。图案设计须紧紧围绕当代新闻出版业蓬勃发展的主题,创意新颖,寓意深刻,体现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
2.作品设计必须体现应用型高等教育的精神底蕴,体现出版产业的行业特点。
3.能够反映我院历史。
4.能够融合学院发展目标。
三、作品版式要求
1.作品应具有较强视觉感染力,图案造型要简洁庄重、富有层次感,易于识别;图案色彩要明快雅致、对比度适中,且体现稳重。
2.作品应符合VI设计规律,便于在对外宣传中广泛使用。
3.作品采用电脑制作、手绘等方式均可,最好为电脑制作作品。
4.作品须附有设计思想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同时标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5.投稿者需提供色彩稿,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各一份,并注明作者姓名。
四、投稿注意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征集方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与学院无关。
2.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所有,递交作品概不退还。征集方具有修改权以及全部实际应用权,保留设计者署名权。
3.稿件请交院办公室。
4.联系电话:3838910;联系人:陈松。
五、评选及结果公布
1.征集活动结束后,学院将组织选评小组,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评选。根据作品质量,评出5件入围作品,并选出1件采纳作品。
2.学院将在校园网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并电话通知采纳及入围作品的作者。
3.入围作品均视为学院委托设计作品,其知识产权、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学院所有。
4.入围作品均给予奖励。
编辑: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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