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6 08:55来源:总务(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处室、系部、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暑期校园后勤保障服务和安全管理有关工作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一、有关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安排
1、宿舍管理。放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留宿,因学院或系部工作安排等特殊情况,确需留校住宿的,需报总务(保卫)处备案。请各系部督促学生于7月11前离校。
2、餐饮服务。一楼食堂7月6日停业,8月20日开业;二楼食堂继续营业(供应午餐),停业时间另行通知。
3、洗浴服务。浴池7月11日停业,8月20日开业。
4、医疗服务。卫生所7月7日停业,8月20日开诊。
5、教室服务。假期内,所有公共教室不对外开放。
6、其它服务。假期内,校园安保、物业、水电气保障、日常维护维修等后勤保障与服务工作正常进行。
二、安全管理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远离工作岗位时要关好门窗,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2、物业服务单位要集中对楼宇内的公用配套设施、给排水、消防系统、配电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与汇报。门卫及各楼宇在保证正常24小时值班的同时,要加强外围和楼宇内部的巡查工作,确保楼宇安全。
3、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师生员工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4、正常营业的学生食堂要加强安全管理,做好食品的采购、贮存、加工、售卖、留样等工作。
5、放假期间仍在学校工作、生活的师生员工要自觉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在实验室、教室、会议室、宿舍等场所加工食物。
6、放假期间后勤服务电话:
保安值班电话:63811360;
教学楼值班室电话:63814625;
阡陌物业公司李经理:13956050288;
水电维修服务电话:63811008;
特此通知。
总务(保卫)处
2021年7月6日
编辑:
最新动态
- 12-10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05-04 合肥市水平横测试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 12-1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 12-10 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09-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09-29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09-29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全文)
- 09-29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