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06 11:58来源:总务(保卫)处 【字体:大 中 小】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施细则》(合政办〔2024〕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大学生门诊医疗保障工作,现就2024年9月至12月期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在校参加2024年度、202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且发生在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二、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
三、受理地点:西苑3号楼校卫生所。
四、需提交材料: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含学院卫生所门诊发票、病历)等。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1、提交材料时填写《参保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登记表》(详见附件),并签字确认(在外实习学生可由辅导员代为提交、签字)。填写信息时,务必将姓名、银行卡号(个人中国银行卡)、身份证号填写清楚和完整,避免学院在支付时不能及时到账。
2、为落实门诊医疗报销相关政策和财务管理要求,由校医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凡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需补齐材料才能受理,请予支持、配合。
3、2025年1月1日以后,参保学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在本次受理范围。具体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4、本次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有关会议精神确定,计划于2025年7月底前支付。
联系人:总务(保卫)处卞老师(电话:63812771)
卫生所王医生(电话:13866171551)
总务(保卫)处
2025年4月29日
编辑:陈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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