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11 16:43来源:总务(保卫)处 【字体: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师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预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学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我院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

  按照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几类: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水面冰面溺亡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较大影响的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危险品泄露;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及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师生员工外出军训、实习、参观等发生的安全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安全事故;校园周边、学院所属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四级。

  1.4.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院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1.4.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院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1.4.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院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1.4.4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院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1.5工作原则

  1.5.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5.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5.3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及教职工要明确职责任务,在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1.5.4临危不乱,处置有序。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5.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置过程中,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要迅速疏散现场周边人员,设置警戒,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师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5.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学院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监控、应急广播、防毒面具、安全头盔、警戒带、袖章标识、疏散标志、应急灯、对讲机、强光手电、电喇叭、消防器材及值班车辆等必要基本装备保障。

  2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学院领导

  副组长:总务(保卫)处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和预警机制;收集、整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资料,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督促各部门抓好落实;落实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专项资金、器材设备,储备各类救灾的专用物资;负责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与协调工作,控制事态发展,调查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根据事件的性质,提出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的建议;负责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拟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校领导小组统一发布。

  具体职责及分工为:

  ①全面了解、掌握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处置的相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分析、预测的意见;负责协调现场有关事宜;负责拟定对外报道口径,协调有关新闻机构对突发事件的现场采访工作;负责向校内师生通报情况及向上级主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学院办公室、宣传部负责)

  ②警戒,负责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警戒封闭,排查可疑线索与可疑人员,加大校园巡逻力度,对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加强保卫措施,对校内主要路段及路口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疏散,负责现场疏散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及人员迅速撤离,维护疏散秩序;负责突发事件前期处置工作(调查了解情况、收集基础资料等),配合专业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总务<保卫>处负责)

  ③根据突发事件现场的实际需要,对水、电、气进行控制;负责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资保障;负责开展现场救援工作。总务<保卫>处负责)

  ④妥善安置疏散受灾人员;负责做好师生员工思想稳定及安抚工作,确保学院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等部门负责)

  ⑤对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组织人事处负责)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预防

  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院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院安全管理,加强学院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预警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工作中要密切注意搜集、整理、分析易引起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总务(保卫处)负责建立治安、防火信息搜集反馈网络,及时、全面掌握预警信息。学生处负责师生群体活动的预警信息。总务(保卫处)负责搜集关于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及水、电、气事故等方面的预警信息。教务处、及相关部门负责师生外出、实习、参观及有毒有害气体及化学品引起的中毒、危险品泄露预警信息。

  上述各部门为各类预警信息的搜集、整理部门,对预警信息的来源、内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同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并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3.3信息报送

  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遵循客观、全面、及时原则,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送应包括并不限于:时间、地点、人物、人数、起因、目的、来源、损害后果、影响力、发展趋势等内容。报送信息的部门应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初步评估,为处置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

  3.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应急响应

  本预案中规定的突发公共事件一旦发生,最初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按预案要求,立即向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信息。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按预案要求上报学院办公室,并在职责范围内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处置工作组召开会议,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统一决策,按预案要求指挥各部门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对于涉及跨行业、跨领域的突发事件,由学院办公室做好与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信息报送和求援工作。一般事件按照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将情况上报省教育厅。较大事件及重大事件在先期处置前提下上报省教育厅及地方相关专业部门处置。

  5.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院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5.1火灾事故

  5.1.1报警、报告

  学院一旦发生火灾,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院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5.1.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险,同时报总务(保卫)处。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事故现场的干部、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处置工作组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各小组按职责分工利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解救被困人员、疏散围观人员;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总务(保卫)处指派专人迎候消防车,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并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卫生所、学生处等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5.2交通事故

  5.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同时报总务(保卫)处。

  总务(保卫)处根据现场情况报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处置。

  5.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相关工作人员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通知卫生所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学院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5.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5.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师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工作组成员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5.3.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处置工作组成员或工作人员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处置工作组相关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5.4拥挤踩踏事故

  5.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院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4.2应对措施

  处置工作组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师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卫生所指派专人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5.5建筑物倒塌事故

  5.5.1报警、报告

  当学院发生房屋、围墙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处置工作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组织救援工作。

  5.5.2应对措施

  各小组按职责分工分头开展应对工作: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将被困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撤离,应组织师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置,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5.6煤气中毒事故

  5.6.1报警、报告

  发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视情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5.6.2应对措施

  处置工作组组织相关救助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师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5.7校园爆炸事故

  5.7.1报警、报告

  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5.7.2应对措施

  处置工作组成员迅速赶到爆炸现场,组织指挥各小组按分工进行应对: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8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5.8.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5.8.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院财产安全的,学院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教育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院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5.9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5.9.1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19、110,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5.9.2应对措施

  处置工作组成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10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5.10.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院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5.10.2应对措施

  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在教育厅、地方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11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5.11.1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110、120。

  5.11.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师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院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院内部稳定。

  6.善后与恢复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院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院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院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开展心理疏导。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7.应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学院办公室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机制,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

  7.3资金保障

  学院财务处将应急资金纳入财务预算。

  7.4人员保障

  总务(保卫)处、学生处、各系部等部门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7.5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8.附则

  本预案由处置工作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编辑:陈志伟